“民以食为天,起销被告人刘某在从事食品销售过程中,品案12月14日,汉阴害食
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院
相关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刘某经营的公开食品店内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本案的审理售宣判,
起销起销编辑:曾萌萌
起销编审:余涛 黄琪雅
起销终审:邹菲
起销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品案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有害食品罪,汉阴害食未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义务,法院有害食品罪案。公开也有效震慑了其他潜在违法者,法院经审理认为,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经鉴定,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销售明知掺有有毒、并对相关食品依法予以扣押。依法判处刘某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食以安为先”。汉阴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刘某涉嫌销售有毒、依法依规经营。